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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伤机使用办法
1.目的
为了让员工能够正确合理的使用及保养探伤机,发挥探伤机的功效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探伤机维修周期,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动力锅炉、容器产品等。
3.职责
安全装备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发的的拟制、修改,各部门、分厂惯彻执行。
3.1安全装备部职责:
3.1.1建立健全公司探伤机管理责任制;
3.1.2拟制公司探伤机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3.1.3保证探伤机安全有效的运行;
3.1.4监督检查各部门、分厂探伤机管理效果;
3.2产品线各部门、分厂是探伤机使用部门,负责探伤的维修、保养,其职责
3.2.1负责探伤机的完好运行;
3.2.2负责探伤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操作指导;
3.2.3负责探伤机损坏事故分析、处理、上报;
3.2.4负责探伤机维修的对外联系;
3.2.5负责探伤机定岗定员工作并报安全装备部备案;
3.2.6负责探伤机操作人员的技能的考评;
3.2.7负责对探伤机违章操作行为检查考核;
3.2.8对探伤机备品备件提出采购申请计划;
4.探伤机注意事项
X射线对人体有害。所以在使用X射线探伤机的时候,务必注意安全,不要被X射线照射。
4.1安全事故注意事项:
4.1.1 为防止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控制器上有安全锁,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请将钥匙转到OFF的位置,然后取下,以避免他人误操作而引起射线辐射。
4.1.2 X射线机在使用时,会放射出大量对人体有害的X射线。为避免X射线及散乱射线对人体的伤害,要按照X射线操作负责人的指示来进行操作。
4.1.3 X射线检测室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因为X射线会使部分空气电离,该电离气体对人体有害。
4.1.4 不仅X射线发生器内部,而且控制器内部也使用交流、直流的高电压。只有在接地端子可靠接地后方可使用。
4.1.5 在使用铅门开关等外部安全回路时,要定期检查外部以及本装置的安全回路动作状态,确保使用安全。
4.2故障注意事项:
4.2.1冷却系统故障禁止高压开。
将整个X射线机系统电缆连接好,打开控制器电源,冷却泵通电。关断冷却控制开关,控制器显示冷却泵流量不足,打开冷却泵控制开关,控制器显示冷却泵正常,说明冷却泵流量传感器正常。否则禁止开高压。
4.2.2铅门故障禁止开高压。
将整个X射线系统电缆连接好,打开控制器电源,若打开铅门,控制器显示铅门故障,关闭铅门,控制器显示铅门正常,则说明铅门正常。否则说明铅门保护电炉有故障,禁止开高压。
4.2.3安装时,阳极高压发生器应摆放在X射线管的右边。阴阳极高压电缆不得接错,确保高压发生器极性正确。
4.2.4设备采用45#变压器油。出厂时绝缘强度不低于45KV/2.5mm。
4.2.5室内灰尘较大或湿度较大(≥60%)时,禁止进行维护、保养操作。
4.2.6 高压电缆、套筒安装、保养过程中,严禁使用任何溶剂进行清洗、擦拭,如:无水乙醇,四氧化碳等。
4.2.7高压电缆插头在与电缆插头座(套筒)分离时,应将头端对地放电,防止电击。
4.2.8 高压电缆插头在与电缆插头座分离后,应套上电缆保护帽,保证电缆插头的清洁和避免破损。
4.2.9放电管和压敏电阻在损坏后,应及时更换。
5.探伤机的维护
设备工作处于正常时,设备维护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5.1日常维护重点:
5.1.1 日常注意保护部件上的涂镀层以防锈蚀。
5.1.2 设备工作间隙观察冷却系统显示温度,判断冷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5.1.3 观察冷却系统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漏油现象。
5.1.4 高压电缆插头、插座应每三个月(湿度过大,应减为一个月)清洗保养一次,更换硅脂,具体详见“高压电缆安装”。
5.1.5 定期检查高压发生器、油泵内的变压器油绝缘强度,时间应小于2年。当油的绝缘强度小于35KV/2.5mm时,要求重新换油,并进行真空干燥处理。
5.1.6 设备停用期间,若室内温度过低,要排净冷却泵油箱、油管中的冷却油,防止将油泵内油管冻裂。
6.探伤机的日常管理措施
6.1探伤机的其他管理措施,参照我公司2009年7月3日公布的《设备管理办法》来执行。
6.2特别强调:现我公司各分厂在相互借调探伤机时,必须有借调手续,否则视同丢失。
7.探伤机责任划分以及考核标准
7.1探伤机使用方责任划分
7.1.1至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各分厂明确自己使用的探伤机;
7.1.2明确各分厂探伤机使用权,使用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7.1.3至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探伤机维修费用一律由探伤机使用权归属分厂承担;
7.1.4 甲分厂借调至乙分厂的探伤机,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维修费用由乙分厂承担。
7.2生产部责任划分
7.2.1 明确公司内部探伤机修理人员,由生产部管理;
7.2.2 探伤机在内部修理后,由生产部核算维修费用,扣除分厂的维修费用,奖励内部修理人员;
7.2.3探伤机出现重大事故(经济损失超过5万),生产部进行初步分析、处理并上报;
7.2.4 日常检查、考核。
7.3安全装备部责任划分
7.3.1 明确各探伤机使用分厂、责任人;
7.3.2 修订探伤机管理办法、考核标准;
7.3.3 探伤机重大事故(经济损失超过5万)的分析、处理;
7.4考核标准
7.4.1 凡上报至安全装备部的探伤机事故,一次扣除生产部2个绩效,扣除分厂3个绩效;
7.4.2 凡上报至生产部的探伤机事故,由生产部制定考核标准;
7.4.3 其他方面考核标准以《探伤机设备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