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业内资讯 >> 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的考试
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的考试
1.考试内容
每一种无损检测方法的考试内容都包括:基础知识、方法知识及实践能力三个方
面,并分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两个系列。通用考试的水准在各工业部门之间应一
致。
2. Ⅰ级和Ⅱ级人员的考试
1)通用考试内容
Ⅰ级和Ⅱ级人员通用考试内容包括:考查报考人员对无损检测的基础知识,对所报考
的无损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应用技术,对一般检测对象的实际检测能力,对常用无损检
测方法、质量等级分类与评定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
通用考试中的笔试部分,即基础知识与方法知识的考试深度和广度,不应超出考试委
员会颁发的、供考试参考用的《通用考试题集》的程度。考试题数至少应达到表1—4所规定的数量。
表1—4通用考试的考题数量
无损检测方法 |
Ⅰ级 |
Ⅱ级 |
超声(UT)检测 |
40 |
40 |
射线照相(RT)检测 |
40 |
40 |
磁粉(MT)检测 |
30 |
30 |
渗透(FT)检测 |
30 |
30 |
积流(ET)检测 |
30 |
30 |
通用考试中的实践能力部分包括:考查报考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分析所得到的检测信息以及正确解释检测结果的能力;考查报考人员对保证检测结果可靠性及有效性的能力(如熟悉并应用校正试块,磁粉及渗透检测中的灵敏度试片、对比试块等);考査报考人员对一般检测对象,如一般铸件、锻件、轧制件、焊接件等的检测及质量等级评定能力。
2)工业部门考试内容
Ⅰ级和Ⅱ级人员工业部门考试包括:补充考杏报考人员对特殊要求的工业产品与对象的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考查特殊要求的无损检测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考查特殊产品和对象的实际检测能力以及专用标准、规范和等级评定方法等。
工业部门考试中的笔试部分,即基础知识与方法知识的考试深度和广度,不应超过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供考试参考用的《工业部门考试题集》中的程度。考试题数至少应达到表1-5所规定的数盘。
表1—5工业部门考试的考题数量
无损检测方法 |
Ⅰ级 |
Ⅱ级 |
超声(UT)检测 |
20 |
20 |
射线照相(RT)检测 |
20 |
20 |
磁粉(MT)检测 |
20 |
15 |
渗透(FT)检测 |
20 |
15 |
积流(ET)检测 |
15 |
15 |
工业部门考试中的实践能力考试包括:考査报,人员对有特殊要求检测的专用仪器的操作能力;根据专用标准、技术和工艺要求进行检测的能力;按照专用的验收标准,评定检测结果和进行质量等级分类的能力等。
3)总评
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的总评应分开进行。若通用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则在其他工业部门应给予承认,免于对通用知识和技能的重复考试。报考人员的每一门考试成绩均应按百分制进行评分。笔试和操作考试的成绩均应在70分以上。
各种考试成绩总评,应由各方面的权重系数的总和来确定。Ⅰ级和Ⅱ级人员评时的权重系数可按表1—6确定。
表1—6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总评时的权重系数
等级 |
通用考试 |
|
工业部门考试 |
|
|
笔试 |
实践考试 |
笔试 |
实践考试 |
Ⅰ |
0.4 |
0.6 |
0.4 |
0.6 |
Ⅱ |
0.5 |
0.5 |
0.5 |
0.5 |
权重系数的总和,在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中必须分别等于1.0。总评时报考人员的得分至少应在80分以上,才能定为合格。
3.Ⅲ级人员的考试
Ⅲ级报考人员的考试主要采用笔试形式,此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进行技术资格验证和技术能力口试。
1)通用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当鉴定几种方法时,只需要考一次):
①有关本规则的试题5道。
②有关常用材料、材料强度、产品制造工艺及缺陷的性质和产生机理等知识题15道。
③与颁发的其他四种无损检测方法《Ⅲ级人员通用考试参考题集》水准相当的试题
20题。
(2)方法知识:
①与颁发所考核的无损检测方法《Ⅲ级人员通用考试参考题集》水准相当的试题30道。
②对该种无损检测方法的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解释能力的试题10道。
(3)实践能力。要求能对一般的检测对象编制无损检测工艺及技术说明书。对尚未取得Ⅱ级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尚需增加对该种无损检测方法的实践操作技能的考试。
2)工业部门考试内容
(1)由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对该工业部门所要求的Ⅱ级人员基础知识以及与无损检测《方法知识考试参考题集》水准相当的试题(包括该工业部门所应用的特殊材料和特殊产品的制造工艺,缺陷的性质和产生机理,所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对该工业部门检测对象的专用规范、标准、法规和专用检测仪器、方法、技术和工艺等)20道。
(2)工业部门考试中,对Ⅲ级人员的实践能力考试,要求对该工业部门的特殊检测对象能编制无损检测工艺和技术说明书;对尚未取得该工业部门Ⅰ级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尚需增加对该种无损检测方法实践操作技能的考试。
3)总评
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的总评应分开进行。若通用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则在其他工业部门应给予承认,免于对通用知识和技能的重复考试。
报考人员的每一门考试成绩均应按百分制进行评分。笔试成绩均应在70分以上。没有Ⅱ级证书者的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时,则该报考人员的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按不合格(即70分以下)处理。
各种考试成绩的总评,应由各方面的权重系数的总和来确定。
Ⅲ级人员总评时的权重系数,可按表1—7确定。
表Ⅰ-7 Ⅰn级人员总评时的权重系数
通用考试 |
|
|
工业部门考试 |
|
基础知识 |
方法知识 |
实践能力 |
基础及方法知识 |
实践能力 |
0.35 |
0.35 |
0.30 |
0.60 |
0.40 |
权重系数的总和在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中必须分别等于1.0。总评时,报考人员的评分至少应在80分以上,才能作为合格。口试中若发现报考人员的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有疑问,由考试委员会评议后提出书处理意见。
4.补考和重考
在通用考试和工业部门考试的二门或三门考试(指Ⅰ级、Ⅱ级人员的“基础知识及方法知识”和“实践能力"二门考试,Ⅲ级人员通用考试中的“基础知识”、“方法知识”和“实践能力”三门考试;Ⅲ人员工业部门考试中的“基础知识及方法知识”和“实践能力”二门考试)中,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而总评成绩达不到80分(不合格)时,则对成绩低于80分的部分,在1年内允许补考。若补考后仍达不到总评合格成绩,则全部考试项目均需重考。
重考人员应按报考顺序,重新申请报考。报考人员若在资格签定考试中不合格,必须经过2个月后才可参加重考。报考人员考试中若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则在2年内没有重考资格。
转载请注明:射阳APP福引导绿巨人破解版下载探伤机制造有限公司http://www.hn-hj.com。